说起海贼王、火影忍者这类动漫,相信不少人都是看着它长大的,特别是80、90后的。海贼王这部电视动画改编自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的少年漫画,承载了不知多少人的青春岁月。虽然已经完结,但还有许多人去回看。毕竟有这么多男男女女都为之痴迷,不过,你们喜欢的海贼王被侵权了你知道吗?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根据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发布了部分侵犯商标权的案例显示,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利用360手机助手、百度等商用手机软件运营平台,擅自提供下载“口袋海贼王”“街机海贼王”游戏软件客户端,并提供手机在线应用、购买虚拟货币进行充值消费。经工商局详细取证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罚款。
事实上,“海贼王”只是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作画的少年漫画作品《ONE PIECE》的中文曾译名,现在OP的官方译名为《航海王》。但因为OP传入国内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海贼王”更广为人所知和接受,导致最后出现只知“海贼王”不知有“航海王”尴尬局面。
商标注册方面,OP的版权方在2007年7月申请注册了“航海王 ONE PIECE”的各类商标,但并没有注册“海贼王”的商标。而北京这家公司在2007年8月就申请“海贼王”的商标。当OP方面意识到了“海贼王”风头更盛,2013年申请注册“海贼王”商标为时已晚。所以如今OP的改编游戏都只能用“航海王”,无法用“海贼王”这个更被玩家接受的译名。
在很多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多企业经营者都知晓其经营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是很多经营者都认为,认定侵权后,停止使用和进行赔偿就可以了,但一旦侵权,就会在企业发展上挂上达摩克利斯之剑,稍有不慎,就很有可能就像乐汇天下公司。
最后中兴达知识产权提醒大家,对于商标权人,包括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强化保护意识,未雨绸缪,果断维权。先商标后市场,最好提前建立注册商标储备库。
来源:中兴达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