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抖音,拍摄、制作短视频如今日益成为人民日常的生活习惯,在抖音中时常会有出现热门的创意内容,成为人民竞相模仿的对象。一些个人或企业为了方便人民或宣传自身品牌等需求,会通过制作热门短视频相似的模板来吸引用户流量。用户可以通过修改模板内容,填充自身的文案等然后进行发布。用户可以使用,分析这个模板,但是如果有人或企业私自将他人制作的模板,复制成差不多的同款模板放到其他平台进行发布,这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2020年11月2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脸萌公司、微播视界公司(下文简称:“剪映”方)诉杭州某科技公司和杭州某影股份公司(下文简称:“Tempo”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就是涉及短视频模板是否侵权的问题。
原告(“剪映”方)
2020年2月27日,阿宝在剪映平台上发布了“女生节为爱充电”视频模板,以手机充电页面为灵感,在手机半透明的背景下,设计了充电满格、爱心满格的效果,同时对音乐、图片、符号、图标、特效、动画等元素进行选择和剪辑。作品一经发布就受到用户广泛喜爱,截止起诉时该模板使用量已达到354万次,点赞量达到27万次。用户可通过替换模板中的可更换素材形成自己的视频。
经“阿宝”合法授权,两原告依法对该视频模板享有著作权和维权的权利。“Tempo”方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共同运营Tempo App上传播并提供下载及分享服务,吸引了大量的网络用户在Tempo App上使用该视频模板制作短视频,同时去除了该视频模版上的“剪映”LOGO及用户剪映号水印,侵害了两原告对“为爱充电”视频模板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改编权及汇编权等权利。
故请求判令“Tempo”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提供被控侵权短视频模板的在线播放及供用户使用、下载服务,立即删除Tempo App中抄袭原告的涉案短视频模板;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Tempo App的首页显著位置、《中国知识产权报》头版显著位置连续十五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Tempo”方)
“剪映”方不具备起诉的主体资格。且涉案视频使用的是公开元素,且时长仅有八秒,不具备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另外,涉案视频中人物的不同,而人物,是类电作品的核心要素,故被控侵权的视频与“剪映”方的涉案视频不构成实质性近似。即使构成侵权,对视频进行下载、修改的行为由用户进行,两被告方则只是让在被控侵权视频在Tempo APP上供用户浏览。主张的赔偿损失的金额过高,赔礼道歉声明的诉讼请求无依据。
法院审理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包括:
1.涉案视频模板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如果构成作品,“剪映”方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
3.“Tempo”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本案作为全国首例侵犯短视频模板著作权纠纷案件,将在审理过程中对短视频模板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以及属于何种作品的问题进行研判,对短视频模板独创性认定标准和规则的确立进行探索,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思路;并厘清权利人权利保护和互联网内容共享的边界,为规范短视频模板使用方式和范围提供司法参考,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