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8年重大项目
申报条件:
行业分类 |
包含领域 |
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
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新能源、节能环保 |
2 |
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军民融合产业等 |
2 | |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 |
1 | |
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企业 |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装备制造、精细化工 |
2 |
汽车整车、船舶制造 |
15 | |
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 |
2 | |
现代服务业 |
旅游、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业 |
3 |
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 |
5 | |
总部经济 |
10 | |
社会民声 |
医院、学校、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
1 |
文化、体育、科研 |
1 | |
民政、气象等 |
1 | |
信息化工程:宽带改造、宽带网络及管道、光缆、基站建设、WLAN建设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
2 | |
城市更新 |
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且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
20 |
轨道交通 |
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 |
15 |
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 |
10 | |
中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等) |
10 | |
道路机场港 |
新建,改扩建机场,万吨级集装箱专用码头,年吞量200万吨的散货码头,年旅客通过能力500万人次以上的客运码头,通行10万吨级以上船只的新建航道及航道整治 |
5 |
城市高快速路网,干线性主干道、国道、省道等改造,重要过境口岸、全市性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 |
4 | |
城市安全环境资源 |
公共安全工程项目 |
1 |
电力、石油、天然气 |
8 | |
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 |
5 | |
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
3 | |
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截污和排水管网,水库,水厂,引水工程 |
1 | |
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
1 | |
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公园园林工程项目,海绵城市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
1 |
重大项目的分类:
1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8年具备开工条件的)。
2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正在开展前期筹备,2018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重大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
认定通过后的政策扶持:
一是享受审批直通车服务。
二是享受重大项目集中办理。
三是明确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单位。
四是享受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服务。
重大项目不安排项目扶持资金,认定通过颁发重大项目证书
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0日止
项目部对该项目的评述:
1)本项目为一种资质认定,并无资金扶持,认定成功后仅颁发《重大项目证书》。
2)发布该项目的目的在于:协助企业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例如:在供水供电、用地审批方面,发改委会积极参与协调,提供便捷服务,加快政府部门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