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领域:2017年在深圳举办、符合规定条件的展会项目。具体条件可以咨询可咨询中兴达
资助金额:
1、展会培育期资助。对在深圳市举办、展览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最高按照实际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不超过5届。
2、展会成长资助。在深圳市举办、已过培育期的展会,在我市举办的已过培育期的重要展会,其展览面积比上届扩大20%及以上,或展览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或以上且比上届扩大450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按实际增加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第三方认证资助。对经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展会数据的认证费用,最高给予实际费用50%的资助,每次认证的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4、重大活动资助。市政府特别批准在深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按照市政府批准项目和金额给予资助。
5、国际认证奖励。对在深圳市举办的获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展会以及获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我市展览机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6、品牌展会奖励。对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定的品牌展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7、国际会议资助。对在深圳召开的国际会议最高按照实际场租费用50%、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30%给予资助,每届会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政府财政已安排经费的会议不享受此项资助。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展会培育期资助 |
200万 |
展会成长资助 |
100万 |
第三方认证资助 |
5万 |
重大活动资助 |
按照市政府批准项目和金额给予资助 |
国际认证奖励 |
15万 |
国际会议资助 |
100万 |
品牌展会奖励 |
50万 |
申报资料:
1、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资质文件证书(营业执照等);
3、展会场租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场馆租金结算单复印件(验原件),场馆租金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展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申请展会成长资助的,须同时提供上届展会的上述材料;
4、申请第三方认证资助,须提供认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认证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重大活动资助,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费用的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展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6、申请国际认证奖励,须提供: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复印件(验原件),展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7、申请品牌展会奖励,须提供: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定为品牌展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展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8、申请国际会议资助,须提供:场租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场馆租金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国际会议宣传推介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等。
9、多个主办单位的,须出具指定一家主办申请的委托书或协议原件;承办单位申请的,须提供承办单位的证明材料(验原件);
10、冠名“中国”的对外经济技术展会,须提供有关部门批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所有页面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侧边)要求标注申报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