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2018年度技术改造倍增专项的资金使用,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2018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补贴即将开始。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制,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以发票时间为准)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10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三)申报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四)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五)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申请材料
(一)中兴达提供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上年度国税及地税的完税证明和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
(六)项目投入明细清单;
受理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21日